(记者朴珍报导)11月25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裁定韩国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이재명)在“教唆伪证案”中无罪。这一判决暂时缓解了李在明的部分司法压力,但他仍面临公职选举法案、城南市开发项目案、非法向朝鲜汇款案、公务卡滥用等四项指控,需要频繁出庭接受审理,将影响政治日程。
教唆伪证案源于2018年的“冒充检察官”事件。检方指控,李在明多次与证人金振成(김진성)通话,要求其在庭审中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虚假陈述。然而,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在明“故意教唆作伪证”,因此判决无罪。证人金振成则因伪证罪被判处500万韩元罚款。
对此,检方将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强化证据链,力争推翻一审无罪判决。如果二审或三审改判有罪,李在明可能失去国会议员资格,并在服刑期满后5年内无法参选公职。
除本案外,李在明目前还面临以下四项审判。
首先是公职选举法案。李在明因2022年竞选期间发表虚假陈述,被指控违反《公职选举法》。11月15日,法院判处其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
其次是城南市开发项目案。李在明被指在担任城南市市长期间滥用职权,为特定企业提供开发便利。该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
第三个案件是非法向朝鲜汇款案。在此案中,李在明被指控通过双龙集团向朝鲜非法转移800万美元。
最后是公务卡滥用案。李在明被控在担任京畿道知事期间,使用公用车辆和法人信用卡支付私人消费,总金额约为1.07亿韩元。11月19日,水原地方检察厅对该案提起不拘留起诉。
预计李在明近期需每周出庭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和水原地方法院进行的案件审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他的政治活动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