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明儒报导
韩国议政部南杨州分院刑事1部11月9日判处一名韩国男子A某(50岁)30年有期徒刑,该男子涉嫌谋杀其中国籍女友及女友的母亲。
A某被指控于7月20日下午1时30分在南杨州好坪洞的一栋住宅中杀害了他的中国女友B(33岁)和B女士的母亲C(60岁),并偷走了女友价值3000万元的财物。
检方还称,A某杀害这对中国母女后,带着B某4岁的儿子送到位于忠南舒川的自己的老家,后在忠南保宁的街头被警察逮捕。
此前,检方在9月的终审判决中表示:“考虑到案情的重大性以及犯罪手段和犯罪后态度等因素,认为A某存在再犯的危险”,要求对A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还命令禁止A某接近受害者遗属,并在刑满释放后进行3年的保护观察。
法院表示:“由于这起事件,受害女性在异国他乡无辜地被结束了生命,而前来见女儿的母亲也因此死亡。”,“躺在那里的受害者连反抗的时间都没有,就遭受凶器攻击,目击此事件的受害者母亲也被暴力袭击,犯罪性质非常严重。”
法院接着表示:”从犯罪前搜寻目标、逃亡路线等准备犯罪的行为,犯罪后窃取受害者物品、劫持儿子、导致受害者死亡并无法挽回损失等来看,必须进行严厉的惩罚”,”鉴于被告正在反省罪行,以及带走受害者儿子的理由,综合量刑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