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明儒报导
韩国大田地方法院洪城分院的刑事独立1庭法官7日表示,22名涉嫌违反入出境管理法和检疫法等罪名而被拘留的中国人,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这22名中国人涉嫌于去年10月3日凌晨1时53分,在韩国忠清南道保宁市大川港附近3.7公里的海域处,穿戴救生衣等设备跳入海中,试图非法入境韩国。
当时,韩国陆军第32师等军方和海警通过这些人的热成像等设备发现了一行人试图非法入境的行为。22人试图逃跑后,军方和警方在大川港附近的海上、海滩和港口停车场等地逮捕了21人,并在追踪过程中逮捕了剩下的一名试图逃往京畿道安山的中国人。
调查结果显示,这些人通过在中国网站上接触的中介决定非法入境。据确认,他们每人向中介支付了1500万韩元的中介费,一天前从中国山东省出发试图入境。
法官表示:“被告的罪行危害了韩国的国境管理和社会安全,罪责不轻。”但他也补充说:“鉴于他们已承认错误并表达了悔过之情,并因该事件被拘留了一段时间,综合考虑后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