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摘5个器官 患者2个月后离世 女儿控诉:强摘器官
(大纪元记者张晓慧香港报导)一名77岁的老人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体检时,被怀疑患胰腺癌,在手术中被切除了整个胰脏、脾脏及部分周围器官。最终结果显示根本没有肿瘤,患者术后两个月离世。患者女儿近日在社交媒体控诉港大深圳医院涉嫌“强摘器官”,声言要追究刑事责任。一名前中国大陆外科医生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小手术往大做,不该手术也手术”其实是大陆医院的普遍现象。
据大陆媒体《新京报》报导,77岁的张玉华体检发现胆囊结石,2018年8月入院治疗,被诊断“胰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进行全胰切除和脾切除手术。术后两个多月,张玉华因肝功能严重衰竭、肝肾综合症,经抢救无效去世。
张玉华的家属在2019年8月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诉讼。法院委托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显示,医院仅凭外院PET-CT检查报告即诊断张玉华为“胰腺癌”,术前多项检查均未见胰腺肿块、肿瘤细胞;术中探查未见胰腺有明显肿块、病灶时,未及时告知家属。而且,患者高龄、有高血压病史,在无明显的恶性肿瘤组织学证据下进行“全胰切除术”,手术创伤巨大且对患者全身营养代谢及水电平衡产生严重影响,认定“死亡与手术方式的选择有一定关系”。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47万余元人民币。双方不服判决,上诉至深圳市中级法院。2023年11月,法院终审判决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62万余元人民币。
张玉华的女儿郇杰向《新京报》表示,希望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郇杰称,她曾向深圳卫健委反映此事,对方因“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决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她还曾以主刀医生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深圳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报案,警方还未立案。
知情同意书显示为“胰腺癌手术”
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受害者的女儿”为名的抖音账号披露了张玉华的部分诊断书,显示她在2018年8月在港大深圳医院初步诊断为“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之后在该院进行了内视镜逆行性胆胰管摄影术(ERCT),没有发现肿瘤细胞;又被转介前往广州市一间医院进行正子电脑断层扫描(PET-CT),诊断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
该抖音账户也公开了患者进行手术的“知情同意书”,标题为“胰腺癌手术”,内文通篇介绍胰腺癌的定义、治疗方法、生存率及手术风险。
然而,详细阅读内文发现另有玄机:“医生已告知我患有胰腺癌;IPMN?需要在全身麻醉下进行全胰腺切除术。”英文字母简称“IPMN”乍看似乎是胰腺癌的英文简称,但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IPMN是胰腺导管内乳头状黏瘤(intraductal papillary mucinous neoplasm)的简称,而整页文件只有胰腺癌的介绍,从未提及“IPMN”的全称或中文解释。
港大深圳医院在2月29日发布的声明中解释,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黏瘤)?”而IPMN属于癌前病变,手术后的病理结果也显示患者确有癌前病变。
患者家属在社交媒体形容这份文件的内容是“医院决定了确诊为胰腺癌”,似乎没有注意到“胰腺癌”后面的四个英文字母意味着良性肿瘤的可能性。
大纪元记者电邮询问港大深圳医院,是否认为这种写法造成了家属误解,但没有收到回复。
患者家属质疑器官去向不明
在此前一日,2月28日,大陆媒体人邓飞在社交媒体上公开了深圳市中级法院的判词,以及患者女儿的公开信。患者女儿指控医院“强摘我母亲5个健康的人体器官”,“我可怜的母亲肚子都空了”,又质疑医院未按规定将摘取的器官向家属展示,不知这些器官的真正去向。患者女儿更质疑医院要求先做有创检测,再做CT扫描,从而将有创检测制造的伤口当作肿瘤。
邓飞在贴文中批评医院,“没有发现患者病灶,主刀人也不告知家属,一顿猛虎操作,结果切割摘除了5个健康器官,患者悲惨死去”,但认为基本排除卖器官移植的可能性。不过,仍然有网民在跟帖留言中表示,胰脏和十二指肠可供移植;也有网民质疑医院是否多做不必要的手术,从而赚取手术费。
医院在一日后的回应中称,“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并解释由于胰腺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立交桥,为了彻底清除病灶,在实施“全胰切除术”时,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大纪元记者向港大深圳医院和港大医学院发电邮,查询是否由于有创检测与无创检测顺序不当,造成误诊;以及医院经过检视后,是否仍认为切除胰脏和周围器官做法必要?尚未收到回复。
根据患者家属的公开信及法院判词,主刀医生为该院肝胆胰外科顾问医生纪任。港大深圳医院网站介绍,纪任曾在港大玛丽医院担任进修学者及访问学者。大纪元记者向港大医学院查询纪任在玛丽医院访问的时间及进修内容,同样没有收到回复。
外科医生:多做手术赚钱情况普遍
曾在中国做过外科医生的关先生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在中国大陆,医院多做手术赚钱的情况很普遍。例如小手术往大做,可做可不做手术的往往就建议病人手术,甚至不该手术的情况也做手术。原因是当局推行医院自负盈亏后,把医院推向市场,政府的导向和管理造成医院和医生追求经济利益,还可能为了追求数量而忽视细节。
对于病人和家属来说,关先生认为,病人是弱势的、被动的,没有专业知识去做判断。就如同这位病人家属以为母亲已经确诊胰腺癌,但病历显示从头到尾都没有确定是胰腺癌。
他说:“病人本来不需要了解这些艰深的医学知识,如果医生医德高尚,社会道德水平好,病人只要安心交给医生去治。之所以有些病人要自己学习专业知识,是因为他们已经不信任医生,这其实是整个社会道德被中共破坏的结果。病人不信任医生,医生也处处防范病人的医疗纠纷。”
中共活摘器官造成人人自危
对于病人家属质疑医院切掉的器官涉及器官买卖,关先生指,病人被切除的器官是否被用作移植,从现有的资料和病历中无法判断。他强调,器官移植前的器官配型要求很严格,造成合法合格的供体严重短缺。但是中国大陆的器官移植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有爆发式增长,涉及活摘器官的罪行,器官移植也得到中共行政部门的推动和扶持,使得器官移植在大陆以异常的速度发展扩大。很多证据表明近来受害者已不局限于法轮功学员,这种现象必然造成人人自危。
大陆媒体也有曝光医生摘取病人器官贩卖。其中较受瞩目的案件,如2020年8月,江苏省人民医院主任医生陆森等人因摘取病人器官被判“毁尸罪”。陆森出狱后以化名“鲁大海”向大陆媒体披露,自己摘器官是“公派行为”。被摘取的器官被送往北京解放军第302医院和天津第一中心医院。根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调查,这两间医院均涉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近年来,港大深圳医院也在发展器官移植项目。港大深圳医院第二任院长卢宠茂曾建议大陆与香港人体器官互通,并集中在港大深圳医院进行港人接受大陆器官移植手术。
卢宠茂担任香港医务卫生局局长后推动大陆与香港跨境器官移植,引起港人担忧。在首宗香港患者移植来自大陆的器官后,香港卫生署的器官捐赠系统至少录得逾5000宗取消捐赠登记。
在港府推动与大陆器官移植互通的同时,多个国家和地区已进行立法防止国民前往中国进行器官移植。近期一项立法是在3月1日,美国犹他州通过法案禁止保险公司承保患者前往中国换器官或有关移植手术后的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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